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提出要对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培训等新业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21)显示,中国网民规模超10亿,已形成全球规模最大、应用渗透最强的数字社会;其中3.25亿人使用在线教育。受惠于庞大的用户基数,我国在线教育培训发展土壤良好,过去十余年获得了井喷式发展,成为新兴业态。然而在资本助推下,在线教育企业行业虚假宣传、内耗严重、贩卖焦虑等乱象丛生,防范金融风险与安全风险的压力长期存在。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在线教育更不能游走于监管空白地带,实施有效监管是作为“守门人”的政府面临的迫切任务。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提出要对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培训等新业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这为有效监管指明了方向,引起广泛关注。其中,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是指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全覆盖、各部门齐抓共管、各业务领域系统协同、高效规范、公平统一的在线教育监管新格局。
长期以来,由于在线教育培训准入门槛较低,不需要教室、招生场地等实体空间,教学过程依赖互联网载体展开,难以受到属地管理,导致在线教育本身难以被监管;同时由于在线教育培训企业数量庞大且规模各异,导致监管部门容易疏于监管。总体而言,目前在线教育培训的监管措施远远弱于线下教育培训。
在当前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的数字社会,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成为重要趋势。如在网络餐饮领域,《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食品质量安全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在网络医疗领域,国家卫健委也正在研制互联网医疗服务规范,要求所有互联网医院要以实体的医疗机构为依托,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网络交易监管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针对在线教育培训领域,国家发改委发文明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均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自“双减”政策发布以来,教育部也一直高度重视校外线上培训的监管工作,成立了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并已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整体而言,在线教育培训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已行进在路上,《意见》的发布则是进一步明确了监管的原则和方向。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意见》对促进在线教育培训健康发展的积极意义。一是明确发展地位,《意见》指出,在线教育培训市场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机部分,对于释放在线教育市场潜力、建设有韧性的国内在线教育市场具有积极意义;二是完善监管体系,通过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才能形成教育培训市场监管职能的完整性;三是优化监管方法,线上线下监管地位并重,工作职能一致、业务归口一致,并统一督导、统一考核,有助于形成监管合力,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四是提升监管效能,《意见》指出推进维护统一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加强各类监管的衔接配合,并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及时补齐法规和标准空缺,由此监管效果将更有保障。
在线教育培训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重点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建立监管制度体系,规范教育培训市场发展,统一监管网络市场主体与传统实体,对整个教育培训领域实施监督管理,形成公平竞争的统一大市场格局。在推进路径方面,结合《意见》要求,可着重从以下几个维度实现统筹协调:一是监管制度的一体化。持续完善教育培训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监管、市场准入等制度规范,构建线上线下教育常态化融合发展机制,形成良性互动格局。二是监管标准的一体化,特别是加强教学收费、内容审定、教学流程、师资管理等一体化、贯通式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三是监管队伍的一体化。需要提升市场监管部门融合化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数字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四是监管手段的一体化。需要充分利用 、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与监管业务融合,打造覆盖线上和线下的智慧监管平台,形成科技支撑体系与数据监测体系,促进教育培训市场监管的现代化。
教育培训的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是互为补充、相互支撑的完整生态。我们也期待通过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不断激发行业生态活力,保障行业生态健康,并促进在线教育培训新业态在统一市场中的健康有序发展。
作者:曹晓明 深圳大学教育学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