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教育局印发《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标准(2018年修订版)》,对原《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标准》进行重新修订,同时启动2018年全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选工作。

  近日,宁波市教育局印发《宁波市中小学“ ”评估标准》进行重新修订,同时启动2018年全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选工作。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为持续推进全市智慧教育发展,结合新的形势要求,在总结以往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宁波市对《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标准》进行了修订。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更注重对教育信息化的整体规划以及对教育技术在日常教学中的常态化应用,如要求学校制定智慧校园建设的三年发展规划,加强智慧教育建设的常态化、持续化,稳步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要求定期邀请智慧教育培训讲师团或其他专家到校开展智慧教育的新知识、新技术与新媒体等应用专题培训,持续深化信息技术应用;要求创建学校能利用移动终端开展智慧课堂教学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增强学生学习的内生动力;要求创建学校能开放优质资源,利用“甬上云淘”开设店铺,并向社会开放优质教育资源等。

  据悉,为加快构建智慧教育技术环境,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智慧教育建设,宁波市于2016年启动“智慧校园”评选工作。对照《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标准》,每年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走访、审核和综合评议。经过2年的建设和评估,已评出两批共73所“智慧校园”。今年智慧校园评估工作已经启动,9月底前由各学校对照新标准开展自评并进行申报;10月底前由各县(市、区)教育技术部门进行初评和推荐;11月中下旬由宁波市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邀请评估机构对有关申报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并择优确定2018年宁波市“智慧校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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